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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法

1. 目的

为促进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卓有成效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2. 适用范围

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3. 职责

3.1 心理健康教师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3.2 教务科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

3.3 学生科组织开展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

3.4 学生科(团委)开展学生团体素质拓展活动。

3.5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小组负责对专、兼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的培训。

4. 要求和方法

4.1 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自我意识,树立人生理想和信念,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2 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掌握学习策略,开发学习潜能,提高学习效率,积极应对考试压力,克服考试焦虑。

4.3 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状况,培养人际沟通能力,正确对待和异性同伴的交往,知道友谊和爱情的界限。

4.4 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承受失败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4.5 在充分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性格、特长和社会需要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培养职业道德意识,进行升学就业的选择和准备,培养担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4.6 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的各项活动。

4.7 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4.8 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4.9 举办专题讲座、咨询活动,指导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