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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加强党员管理,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1次,一般安排在年末。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是否站在各项工作前列,维护大局,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三)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

(四)是否密切联系师生,关心师生疾苦,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基本方法

(一)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二)总结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党员会上汇报。

(三)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  议。

(四)组织考祭。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五)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党支部提出表彰意见,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

四、具体要求

(一)每个党员要提高对民主评议的思想认识,自觉参加评议工作。

(二)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评议,严格掌握标准,提出正确的组织意见,做好妥善的处理工作。要加强思想工作,使评议党员过程成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过程,以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