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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公共财产不受损失,搞好宿舍的治安和卫生工作,把学生宿舍建设成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宁静、整洁、愉快、舒适的学生之家,规定如下:

一、凡我校在校学生均可在本校学生宿舍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学生科、班主任的安排或调整,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班主任、学生科同意,不准私自调换床位或宿舍。凡私自调换床位或宿舍者,令其退出所占床位或房间。

二、爱护公物。宿舍楼里的门、窗、水电等设施及宿舍内配置的一切家俱要妥善保管的爱护,铁床不得随意装拆或搬出宿舍外,不得把课室或其他场所的桌椅搬回宿舍使用。学生毕业或因故离校时要如数移交退还所用的物品,丢失或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有意破坏者加倍赔偿。

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午休、晚间熄灯铃响后,要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大声喧哗、起哄、谈笑、吵闹,不准吹奏乐器、下棋、打扑克、播放收录机或从事妨碍他人休息的其他活动,晚上 22:30 后自觉熄灯(含冲凉房、卫生间),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不听劝者,没收其器具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晚上不得无故迟归,延时(22:30 分)返回者,凭学生卡,在校门卫处登记注明后才能入校门。

四、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

1、不准在走廊和宿舍内使用明火;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宿舍;

3、不准在宿舍内抽烟、酗酒;

4、不准在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和大功率的音响;

5、不准乱拉、乱接、乱改电线,不准破坏用电设施;

6、不准撬坏宿舍楼防盗铁网,隔层铁栅和故意堵塞敲砸铁门门锁,严禁攀爬窗、阳台进入宿舍;

7、不准任何人无故动用灭火器和消防水龙头等;

8、不准在宿舍内搞庆祝活动或擅自留宿校外人员;

9、不准在宿舍楼顶玩耍或夜宿;

10、未经批准,不准在宿舍楼里从事代售、代销等一切经商活动;

11、不准燃放烟花、鞭炮,违者按《学生管理制度》和政府有关规定处罚;

12、现金、饭票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五、美化环境。宿舍内的家俱和生活用品要按规定摆放整齐,布置要美观大方。室内不准另挂窗帘、床帘。宿舍楼走廊、楼梯中及房间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物,违者要负责按要求粉刷干净。

六、讲究卫生。认真做好宿舍内外清洁卫生工作,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室内地板每月冲洗一次。楼梯清洁,轮流负责。不准往楼下乱扔、乱吐、乱倒等,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桶,不准倒在走廊、过道上或花池里,违者令立即

清理卫生。

七、节约水电。离开宿舍要随手关灯、关风扇,禁止自流式用水冲洗衣服。宿舍房间每月用电度数由学校统一核定,超出部分由该宿舍成员支付。

八、同学间要团结友爱,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做到举止文明,不乱拿乱动别人的东西,不讲脏话,不唱低级下流歌曲,不看黄色淫秽书刊,不收听反动广播,不吵架斗殴。

九、不准打麻将牌、天九牌和从事其他赌博性活动,不准搞迷信活动,不准私藏各类凶器,违者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十、宿舍楼大门在上课时关闭上锁,学生上课时间一般不准滞留宿舍内,如因病需返宿舍休息的,须凭任课老师或班主任的批条及登记后方可入内。上课时间及晚上 22 点后,来访者谢绝入宿舍。

十一、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未经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十二、服从管理,接受监督。不得妨碍值勤人员执行任务,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值班人员。

十三、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者,除按以上各项处理外,将视情节轻重,扣减操行分数,并给予批评教育或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纪律处分。